哈根达斯兑换券35元
1、使用方法:用户前往哈根达斯门店消费付款时,出示兑换码,收银员验证无误后抵扣相应订单金额。
2、代金券限一次性使用,剩余金额不找零、不兑现。消费金额超过代金券面额,不足部分消费金额请通过哈根达斯门店支持的支付方式补齐。
3、每笔订单支持多张代金券叠加使用,请在有效时间内使用电子券,若超过有效期未使用不退不换,不予补偿。
4、不可与其他优惠同时使用,不得用于换取月饼冰淇淋,臻爱礼盒及尊礼卡。
5、哈根达斯将不会对电子券消费的金额开具发票,敬请谅解。
6、哈根达斯保留不时修改电子券的使用规则、条款和使用条件的权利,所有规则、条款和条件将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适用。
有效期:6个月,具体已收到的卡密日期为准,激活有效期和使用有效期一致。